关于提高嘎查民委员会主任党员比例的调研报告
中共苏尼特左旗委组织部调研课题
在加强牧区基层组织建设中如何提高嘎查民委员会主任队伍党员比例,培养、教育和管理好嘎查党员队伍,对全面加强牧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日,根据盟委组织部要求,苏尼特左旗组织专题调研组,结合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督查,对全旗非党嘎查民委员会主任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嘎查民委员会主任现状
苏尼特左旗共有49个嘎查,现任嘎查民委员会主任49人,均为2009年第七次嘎查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产生,其中党员34人,占69.4%,大专学历4人,占党员嘎查民委员会主任总数的12.1%,高中及中专学历12人,占36.4%,35岁以下10人,占30.3%,36至40岁10人,占30.3%,41岁以上14人,占42.4%,平均年龄39.5岁。非党嘎查民委员会主任15人,占嘎查民委员会主任总数的30.6%。今年年底,将有3名嘎查民委员会主任转为预备党员,目前有5名嘎查民委员会主任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把发展非党嘎查民委员会主任入党工作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坚持把非党嘎查民委员会主任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基层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制定下发了《苏尼特左旗非党嘎查主任中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方案》,对敷衍塞责、虚于应付、无理阻挠非党嘎查民委员会会主任入党的嘎查由苏木镇党委书记或分管基层组织的副书记亲自做思想工作;对班子软弱涣散,“两委”关系不协调的嘎查采取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及旗委组织部各位部长和组织员联系等方式坚持先进行思想或组织整顿、后培养发展的原则,条件成熟一个,迅速发展一个;对群众拥护、工作能力强、但思想政治素质不够高的非党嘎查民委员会主任,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培训,着重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对一些不能胜任其职、不符合入党条件的非党嘎查民委员会主任,坚持标准,绝不降格以求。
(二)加强正面引导,抓好培养教育,努力使非党嘎查民委员会主任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尽快得到提升。首先是抓好申请前的正面引导。一方面举办培训班,对他们进行党的发展历史,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另一方面,积极吸收他们参加党建活动,结合“创先争优”、庆“七一”活动、党员承诺评议活动等,以提高他们对党的理性认识,吸引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其次是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对入党积极分子,在平时举办培训班、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的基础上,实行吸收嘎查民委员会非党成员列席党支部“三会一课”,由嘎查党支部经常组织开展政治学习,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党性意识。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嘎查民委员会非党成员向党组织靠拢。原则上凡写入党申请书的嘎查民委员会成员,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有意识地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在实践中经受考验、得到培养。同时按照嘎查党支部书记、主任1:2的比例,建立了嘎查党支部书记、主任后备干部人选库。
(三)把好四个“关口”,注重群众公认,确保发展非党嘎查民委员会主任入党程序不乱、标准不降。一是严把推荐关。严格按照“群众推荐、党委考察、支部票决、全程公示”的要求,推荐非党嘎民委员会主任为优秀嘎查牧民。二是严把预审关。对非党嘎查民委员会主任入党,由嘎查党支部初审、苏木镇党委考察、旗委组织部预审。同时,征求苏木镇纪检、计生、经管等部门意见,严把入口关。三是严把公示关。对每个发展对象的申请时间、推选为优秀嘎查牧民、票决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时间、吸收为预备党员等每个环节的情况,都要在嘎查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严把转正关。预备党员转正时,实行“三查二看”回访制度。一查思想动态,二查工作实绩,三查群众评价,看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如何,看是否有违纪违规行为。
(四)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培养责任。一是建立跟踪培养责任制。对所有嘎查民委员会非党成员实行“三帮一”跟踪培养,非党嘎查民委员会主任由一名由旗委组织部组织室工作人员、基层党委副书记、嘎查党支部书记负责跟踪培养;其它嘎查“两委”成员由一名苏木镇党员干部和一名嘎查党支部委员或老党员跟踪培养。二是建立检查通报制。要求各嘎查党支部每季度对嘎查“两委”非党成员的培养工作进行自查,苏木镇每半年组织检查,并通报情况。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明确嘎查党支部是责任单位,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如果因为嘎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的主观原因造成培养对象不能入党,嘎查党支部一年内不得评为先进党支部;嘎查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支部委员不得评先。
三、存在问题及分析
一是嘎查民委员会主任一任三年时间,一些非党嘎查民委员会主任存在顾虑,任期满了以后,如果下届选不上,就又成为一般群众了,抱着入不入党无所谓的态度。
二是个别党支部负责人私心杂念重,妒贤嫉能,害怕“培养了苗子,失去了位子”,故意压制人才,长期不发展,尤其不发展“竞争对手”;有的重权在握,凭好恶办事,个人说了算;有的宗族势力明争暗斗,不以大局为重,搞个人纷争。这些不良现象,挫伤了一些青年的自尊心,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阻碍了牧区发展党员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是个别嘎查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上存有私心,“近亲繁殖”。将自己的亲属、亲信列为优先发展对象,而把其他群众排斥在发展之外。
四是个别嘎查主任认为自己是全体嘎查牧民选出来的,有群众认可就可以了,甚至认为自己的地位比支部书记高,加不加入党组织无所谓。
四、建议和对策
一是加强对非党嘎查民委员会主任的教育培训工作。引导他们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参与帮扶、慰问党员,旁听支委会、党员大会等党内活动,让他们了解和熟悉党内生活,增强入党的光荣感,并建立苏木镇班子成员联系嘎查主任制度,积极引导非党嘎查主任向党组织靠拢,时刻以党员的标准来来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同时,明确要求党支部,对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优良,符合入党条件的嘎查主任,要按照程序优先发展。组织全旗优秀党支部书记、党员嘎查主任、党员劳模代表到苏木镇、嘎查做先进事迹报告,以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激发嘎查干部、党员创先争优的热情。
二是激励嘎查党支部书记参加嘎查民委员会主任竞选,实现“一肩挑”。组织优秀嘎查党组织书记到外地进行学习培训,重点进行新牧区建设政策、依法行政、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教育,解决嘎查党组织书记不愿干、不会干、干不好的问题,使其有勇气竞选嘎查民委员会主任。
三是鼓励成熟的大学生“村官”、优秀牧民党员、优秀党员参加嘎查民委员会主任竞选。一是鼓励大学生在基层创业。采取“压担子”的办法,尽可能将大学生“村官”安排到矛盾多、困难多的工作环境中经受磨炼,在处理各种复杂矛盾的过程中增进与老百姓的感情,增长工作才干。
四是继续推行党支部书记、嘎查民委员会主任“承诺”管理机制。苏木镇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分别确定嘎查党组织书记、嘎查民委员会主任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嘎查党组织书记、嘎查民委员会主任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违诺责任,公开作出述职承诺和辞职承诺。对承诺事项兑现情况进行考核,将考评结果与评先评模、工资奖金挂钩,对违诺的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城乡互助共建机制,组织机关单位与嘎查结成对子,以城带乡,实现城乡各类资源共享。同时,对于表现优秀的非党嘎查主任,加强培养引导,积极推选他们为旗、苏木镇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激励他们敢为人先,勇为人先。
五是把非党嘎查主任培养成致富带富能手。加大“三向培养”力度,给每个非党嘎查主任安排一名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苏木镇干部为帮带人,实行传、帮、带,通过帮助领办协会、兴办示范基地、创办服务组织等多种形式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成为致富带头人。组织非党嘎查主任到旗内外先进地区观摩学习,吸取先进经验、引进先进技术,提升致富能力。同时,建立非党嘎查主任创业扶助制度,从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开辟“创业绿色通道”,助他们创业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