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问题研究 ——浅析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发挥
2010-03-16 1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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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锡盟委组织部副部长 常明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如何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和作用,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是摆在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部分旗县,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党员、社区居民,干部、群众,重点就我盟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如何发挥作用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存在问题及分析

  (一)在社区党建工作中,各级各地党委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了显著成效。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成为深入开展工作的难点。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具体工作中存在,重经济轻党建问题的现象还比较普遍,目前,各地在加强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中,更多注重解决经济效益问题,而对如何解决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关注较少,领导和指导不力;党组织如何发挥作用不明确。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社区党建工作的任务就是把党组织建立起来,至于怎样发挥作用是社区党组织自己的事,致使党组织因缺乏正确领导而有名无实;部分党员组织观念淡漠。如一些离退休中的党员,特别是下岗失业进入社区的党员认为当前主要是解决生计和养老问题,对参加组织生活不关心,缺乏共产党员的使命感;一些在职党员、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和驻区单位党组织对社区共建意识和应承担的义务缺乏正确的认识,不愿积极主动地参与社区公益活动。一些居民群众也缺乏对社区党建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加大了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的难度。

  二是社区党组织责权不统一。工作中存在着“缺位”,大量“单位人”涌入社区后,社区党建的职责任务呈现多样化。社区不仅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将流动党员转入社区,而且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甚至包括在职党员也要接受社区管理。社区党务工作者,已不再是单纯的党务工作者,而是承担着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的行政、党务“一肩挑”的责任。大大超过了社区党务工作者的现有职责范围,出现“小马拉大车”的现象。如何解决这一矛盾,要么扩充社区党组织的职能,要么缩减社区党务工作者的现有职责,目前都难以有效解决,社区党务工作者陷入了困惑,干了许多分外的工作,而自己的本职工作却没有干好。

  三是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相混淆。工作中存在着“越位”,随着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社区党务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必须应对长期性的“中心工作”和日常性事务,另一方面还得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环境卫生、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等一系列工作。可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这就导致一些社区党务工作者与居民的联系大多仅局限于负责进出盖章,计划生育证明,邻里纠纷调节等繁杂的日常工作,而对社区党建的本职工作,如党支部功能作用发挥,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缺乏深层次的思考和实践创新。

  四是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短缺。社区现有的经费来源渠道狭窄,依靠上级下拨社区经费,驻辖区单位赞助很少。有限的经费基本用于支付社区电话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用品等,社区党员开展活动等经费基本上很少。与此相反,在社区党组织所管理的人员、服务的事项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并没有“责随权走、费随事转”,往往是把离退休的、下岗失业及专制企业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社区以后,无人问津,而这些党员的组织生活、党费的收缴、为党员订阅学习资料等一系列工作,社区党组织都得考虑。长此以往,工作重了,财力少了,转到社区的党员有意见,社区工作人员有意见,居民的怨气也多了。社区党务工作者就是在这种“干了事拿不到钱,给了钱也办不了自己的事”的环境中工作。

  五是社区党支部设置不尽合理,骨干成员缺乏。从目前我盟情况看,社区党支部内的党员居住较分散,组织活动难统一,在我盟147个社区党支部中,党员人数50名以上的社区71个,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社区党支部26个,其中只有2个社区在党组织设置上是党总支,其它全是社区党支部。社区党支部在组织党员学习、开展各类活动时,只有部分社区党员参加,顾及不到党员的全体。如果党员人数50名以上的社区设立党总支(党委),在社区党总支(党委)下设几个党支部,增加社区党支部书记,由于社区经费原因,没有享受津贴,制约了党组织更好的设置,社区党组织合理的设置不能够较好的落实。如果社区党支部书记均由辖区觉悟高的退休老党员等担任,他们有工作热情、能力,群众威信高,也确实能够协助社区党总支很好的开展工作。但如果长期义务工作将使得担任社区党支部书记人员越来越少,限制了社区党组织工作的开展和今后工作的发展。

  六是社区干部素质跟不上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构建和谐社区,对社区的党务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很多社区干部缺乏社区党建工作和群众工作的系统理论知识,对社区工作的目标、任务、社区的功能以及管理原则还不太明确,对怎样做好社区工作、构建和谐社区缺乏科学的思考和正确的定位,工作思路不宽,组织领导能力不强,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较差,社区管理水平较低。还存在社区党员结构日趋复杂,党员党性的意识有较大的差异。但同样存在着党员队伍结构老化、组织观念不强、服务群众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基层党建责任主体不明确,具体责任难以落实。各地在抓党建工作中只好“齐抓共管”,其实是谁也抓不了,谁也管不好等情况。

  一是党建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缺位和不规范的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体制不顺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其中既有分散管理、多头管理的问题,又有管理缺位的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和登记机关只注重审批登记,而不愿承担责任,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导致一些部门有审批权但不管党建,负责党建的地方和部门又缺乏行业管理约束手段的尴尬局面,造成行业监管与党建指导相脱节,出现“两张皮”现象。

  二是党员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调查中我们发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人数不足,这是影响建立党组织的最大问题。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从业的党员,主要有两种人,原国有企事业单位分流人员中的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原来在其所在地入党的党员。而真正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培养发展的党员较少。党组织凝聚力不强,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优秀员工缺乏向党组织积极靠拢的向心力。加之部分党员流动性较大,党员人数不稳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壮大。

  三是党员教育管理难度大的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员来自四面八方,流动性大,与原来党组织联系的纽带中断,与现在党组织联系的纽带尚未牢固;加上市场经济带来多元化价值取向,不同利益主体存在道德结构上的差异;部分党员对先进性标准的认识比较混乱,价值取向与党的要求出现差距,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部分党组织开展工作信心不足,手段简单。所有这些都使教育管理党员的难度加大。

  四是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客观地讲,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进展程度与业主对党组织工作的重视程度密切相关。有些业主对在企业里组建党组织心存疑虑,对党组织开展工作冷眼旁观,不支持、不参与,并由此派生出了经费投入不足、工作开展难等具体问题,从而影响了党组织作用的发挥。 

  五是领导方式缺乏创新的问题。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党组织基本上沿用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一套传统做法,活动形式单调,内容枯燥,或者念文件、或者读报纸,要么干脆用研究业务工作代替党的组织活动等。实践表明这些传统做法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严重削弱了党组织工作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我们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应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载体、新思路和新方法。

  针对以上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我们认为要采取以下对策及措施,切实发挥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作用。

  二、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的对策及措施

  (一)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完善健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要把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向基层党组织延伸,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党组织都要根据自身发展的要求及党员队伍的特点,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楚、措施有力、奖惩分明,自上而下形成比较健全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党建责任制能否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重大。要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推进党建责任制落实。要结合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或对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实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制度,对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责任的情况进行严格考评,使党组织书记真正履行职责,始终把党的建设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二)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一是要在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上有新举措。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的思想政治水平,要善于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充分认清新形势新使命新任务的挑战,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要严肃党内生活中提高党员素质。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汇报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等,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帮助和监督,促使他们及时消除思想上的负面影响。要浓厚党内生活的原则氛围,教育引导党员破除“利己思想”、“好人主义”、“一团和气”等私心杂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而达到加强政治修养、思想修养、作风修养、纪律修养的目的;要在完成重大任务中提高党素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是锻炼意志、强化素质、提高能力的最佳时机。要适时给党员压担子、交任务,开展“党员先锋岗”等主题实践活动,让党员在各种复杂的环境中带头锤炼无惧险阻、一往无前的顽强精神。真正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工作拿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在群众眼里,党员是信得过、靠得住的主心骨,是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楷模,是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榜样,是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先进。

  二是要在服务社区群众方面有新举措。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要建立健全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把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帮助党员切实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家”的温暖,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自豪感,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加强对贫困党员的帮扶,探索建立党员扶贫项目基金和贫困党员救助基金,根据困难党员的贫困原因,因人制宜,分类实施帮扶,确保帮扶取得实效。

  三是要在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工作的物质保障方面有新举措。落实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注重解决基层组织经费和活动场所等问题”,强化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物质保障。要按照街道社区、企业等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探索建立财政投入、管理费列支、党费补充等多渠道保证基层党建工作正常运转的经常性投入机制,并随着地方经济发展以及网络化、信息化、科技化的发展,建立与之适应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补充机制,使基层党建工作手段和设施与现代化水平同步。即,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工作者的生活补贴纳入上级财政预算,确保每个社区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20000元,从居民中选举产生的社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月生活补贴不低于公务员工资,并将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生活补贴要随经济增长逐步提高;建立困难党员互助基金。用于特困党员救助、看望生病老党员、慰问病故老党员家属等,增强党员的荣誉感。

  四是要在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方面有新举措。面对街道和社区党组织职能转变、工作任务加重以及党员不断增加的新情况,必须按照党章规定,根据党员人数的变化情况,合理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形式,要在社区党员人数在50名以上的社区党组织,按照“一社区一支部(总支、党委)”的要求,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理顺党组织关系,开展正常的党组织生活。要在有条件的居民楼院(小区)设立党支部,按居民楼单元设立党小组,并根据党员的分布、流动以及社区具有不同功能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发展变化情况,设立流动党员党支部、下岗职工党员党支部、各类社会活动团队党支部等,逐步形成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总支、楼院(小区)党支部、功能型党支部为架构的比较完备的组织网络。

  五是要在抓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中有新举措。首先要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要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其次是完善选人机制,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要把群众公认作为选拔基层干部的重要标准,适度引入竞争机制,真正把作风过硬、群众信得过、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及时选拔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来,尤其是要选好配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保持班子相对稳定的基础上 ,从年龄、文化、性别、能力等结构方面综合各类人才,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把“想办事、能办事、办成事”的优秀年轻干部推到基层党组织干部岗位上来;再就是是抓好基层党组织后备干部的培养、培训和教育管理工作,主要从党员入手,破解无适合人选当党支部书记的问题。充分利用“大学生村官”、“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或选派街道机关干部充实基层党组织班子,任社区、嘎查(村)主任助理,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核心作用。

  六是要在大胆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要有新举措。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活动为载体,要以“三有一化”为重点推进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努力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以街道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础、驻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全体党员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格局。在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工作中,要抓好活动载体,我盟于2006年提出了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中实施“六级联动、互助共建”活动,当时提出各旗县市区(盟直单位)、职能部门、驻区单位、街道(镇)党(工)委、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民等六方面的力量,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也是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开始。在今后的工作中,应重点抓好机关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的共建,鼓励机关党员带头参与社区志愿服务;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参加的党建工作协调议事制度。探索建立街道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把辖区有影响的单位负责人选(聘)任为街道社区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提高共驻共建的组织化程度。发挥机关的带头作用,打破区域、行业和党组织间的界限,加强对城镇基层党建资源整合。用开放党内活动激发组织活力,在机关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中,建立党员执政为民实践基地。探索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机制,鼓励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推广党员承诺制。

  七是要在抓好示范引领,树立典型带动工作中有新举措。继续抓好典型选树推广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建工作影响力和带动力。在抓好规范化和典型选树工作的同时,要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原则,狠抓后进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强化等工作。要注重培育和选树典型,把典型引路作为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途径。严格标准抓树典型带动,使典型“树得实、立得稳、叫得响、拿得出”。对于有一定影响力、模式化做法较为成熟的重点典型,培育成培训示范基地。通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的形式,互相学习交流。2006年以来,我盟连续四年,在全盟范围内选树旗县市、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先进典型74个。通过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四年召开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或现场会、互相观摩和外出实地考察培训等形式,发挥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并借助与锡林郭勒日报联合创办党建专刊等途径,拓宽典型宣传推广形式,增强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要在突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主体”建设方面有新举措。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加大在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继续按照“划区明责、党群联建”的目标要求,突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责任主体建设。

  一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领域,实行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相结合的原则,以旗县市(区)委为第一责任,在所有的旗县市(区)实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属地化管理,具体就是抓好旗县市(区)成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建设工作,使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作为地方党委派出的一个专门机构,本着“有领导机构、有工作机构、有专门编制、有专职人员、有工作职责”的原则。具体指导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旗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宏观协调指导。即,在旗县市(区)层面,成立非公企业党工委,在街道层面成立“街道(乡镇)综合经济党总支”,形成区域内条块结合的旗县市区党委—非公有制企业党委、街道苏木乡(镇)党工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这样具有纵向隶属关系的党建管理体制。

  二是在新社会组织党建领域,同样要以明确党建责任主体为重点,新社会组织作为行业自律性组织,是知识分子聚集的特殊领域,又是专业性很强的领域,在这一领域党组织责任主体的确定,就不能简单地以旗县市(区)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必须从其特点和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保证行业自律组织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强行风行规建设,有利于围绕业务工作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实行业务主管单位或行政挂靠单位党组织管理为主,行业自律组织党组织管理为依托,盟旗分级负责。依托委办局、行业协会成立党组织,按照新社会组织虽然“行政无上级”,但“党组织必须有上级”的思路。实行以“业务主管部门或行政挂靠单位党组织管理为主,行业自律组织党组织管理为依托,旗县市(区)分级负责”的工作思路,即旗县市(区)党委—部门党委—协会党委—社团党支部、中介组织党支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党支部这样具有纵向隶属关系的管理体制。明确各行业党委(总支、支部)负责,部门党委(总支、支部)负有宏观领导和指导的责任,细化各行业、部门党组织对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任务目标。这样,党建的责任主体明确起来,任务目标也明确了,也就理顺了新社会组织党建的管理体制。在具体工作中,首先对所辖新社会组织进行详细摸底调查,摸排出所辖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及各类新社会组织基本情况。先对人数比较多的重点行业建立协会,然后在建立协会的基础上,建立协会党组织。对没有协会的组织,要先期成立协会,逐步组建党组织,将新社会组织行业自律组织健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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